|
就读于湖南艺术学校美术专业的小胡是这里的一位“格主”。当知道有“格仔屋”这样的店面可以出租后,小胡立即把自己平时在T恤衫和鞋子上手绘出精美图案的物品送到“格仔屋”寄卖。由于小胡创作的图案精美且个性十足,销路非常好,每月的纯利润有2000元至3000元。
与小胡不同,在湖南大学读二年级的阿晓则认为,利用“格仔屋”寄卖,有人花钱购买自己拍摄的照片,就是对自己艺术价值的肯定,这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收益所能衡量的。阿晓之前花100元在“格仔屋”租了个“格子”,现在以每张3元的价格出售自己拍摄的风景照,每天能卖出10至20张。
也有一些头脑活泛的商家发现了“格仔屋”的优势。在长沙下河街市场做桃木饰品生意的肖杰,就把自己工厂加工的饰品拿到“格仔屋”卖。哪些商品定价高了,哪些偏低,肖杰都可以通过“格仔屋”及时获得信息。虽然每周只卖得七八百元的产品,但是“格仔屋”俨然成了他的新产品试销区。
新模式面临新困局
尽管“格仔屋”使得很多人寄予了梦想,但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现实生活中,也面临一些新的困局。
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龚艳萍认为,“格仔屋”既是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又是一种新的零售业态,有生存空间。但这种盈利模式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既不能卖销量大的大众消费品,又不能卖价格高的高档收藏品,很难形成大规模连锁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城市,随着“格仔屋”门店增多,一些“格仔屋”面临商品同质化、缺乏竞争力等困局,有的甚至刚刚开业几个月就已经宣告停业。龚艳萍认为,“格仔屋”相当于一个小型商场,由于投资主体太多,个人偏好、进货渠道和商品档次等都不相同。因此,品牌、市场定位等都是其今后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
另外,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法律上也面临一些尴尬。尽管目前很多经营“格仔屋”的“屋主”和“格主”之间都签订了合同,除明确租金、寄卖等事项外,还明确了双方对商品质量的责任;但如果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依靠“格仔屋”内部协调和“格主”的诚信。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说,这种新型销售模式最大的风险,可能在于“格主”承担责任风险能力的大小。为减少经营风险,李春光建议,“屋主”最好在出租前,对“格主”进行选择,并以相关制度保障诚信经营,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上一页 [1] [2]
|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我们立场。 |
免费加入亚洲最大的成人交友中心,与全球的帅哥靓妹交友,网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