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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的宁波,空气里已无炎炎夏日里的闷热。地处繁华路段中山路上的宁波江东好太太橱柜展示中心里,总经理应孝华手里握着9月7日出版的《法制日报》,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一篇题为《驰名商标为何成了如意金箍棒》的文章,让他想起,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所经历的手足无措、义愤填膺、慷慨陈词和上下奔波。
当发现自己亲历的诉讼案件,已经引起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专家及全国媒体的强烈关注,甚至可能因此对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纠纷解决产生一定的标尺作用时,应孝华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还要从2006年的4月说起……
困惑应诉:我怎么就不是我了
应孝华经营的宁波江东好太太橱柜展示中心(以下简称“宁波好太太”),主要的产品是整体橱柜及走入式衣帽间,属于带有一定家庭装饰装潢性质的成品家具类产品生产商。2006年4月10日,应孝华收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张传票。一向不知法院大门朝哪里开的他,平生头一遭收到传票,紧张之余又有点困惑。
起诉他的是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好太太”),“广东好太太”在起诉状中称,其早在2002年11月21日就获得了注册使用范围为21类晾衣架的“好太太”商标的所有权。目前,“好太太”商标在晾衣架领域已获得较高知名度。2005年7月,“广东好太太”的“好太太”商标还在武汉被当地中级法院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起诉状上,“广东好太太”认为,“宁波好太太”未经许可,擅自将其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好太太”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经营,并将“好太太”和英文“Goodwife”突出使用于其营业场所、宣传营销资料、广告以及企业网站进行虚假宣传,已经对其合法商标权益造成侵害。
据此,“广东好太太”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判定“宁波好太太”停止使用“好太太”和“Goodwife”标识,同时停止在企业字号中使用“好太太”字样;判定“宁波好太太”赔偿“广东好太太”2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判定“宁波好太太”在《宁波晚报》上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面对一纸诉状,应孝华有些糊涂了:我又没有假冒“好太太”自动晾衣架,他凭什么告我?我又不是没有进行合法的商号登记、商标注册,他凭什么告我?他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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