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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被彩票精神控制的状态,这给自身、家人乃至整个社会都带来严重的危害。2006年6月,成都一男子为取得212块钱买彩票竟将其母亲和兄嫂杀害,就在他被抓时,仍相信他买的彩票能够中奖,以致将其送给民警,而实际这注彩票最末等奖也没中;2007年12月,重庆一男子突然幻想自己中得福彩一亿元大奖,兴奋过度,精神失常,先后将2岁和12岁的儿子从8楼抛下,造成小儿身亡,大儿重伤,随后自己跳楼身亡。 七 彩票公益金被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有人认为,购买彩票也是一种慈善行为,即使自己中不到奖,钱也会被用于做各种福利和体育事业,就算是一种献爱心的行为。但事实上绝非如此。
彩票销量中有35%作为公益金,其使用途径在不断地改变,已由过去主要用于福利和体育事业,转向为更多地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漏洞。2002年,这一比重为27.4%,而到了2006年,则接近50%。2003年社会保基金中来源彩票比例为5.5%,2004年为7.5%,2006年为10.4%。2006年福利彩票交给中央财政的75亿元公益金中,直接由民政部用于福利事业的仅有6亿元,其余69亿元全部用于社保基金。这已经完全背离了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理念。而将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保基金,是非常不公平、低效率也是根本没必要的。首先,彩票购买者中,40%为工薪阶层,30%为农民工,10%为离退休人员,只有20%是中高收入人群体。
可见,彩票购买主体少有甚至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向他们销售彩票,将公益金用于社保基金,完全是劫贫济富。其次,彩票销售额中,公益金比重为35%,发行费用为15%,即使不考虑彩票引发的社会问题,也相当于用0.42元的成本收1元的税,远远高于我国1%的“税收成本”水平。最后,我国财政收入增幅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幅,2006年为21.9%,总量达到了37636亿元,2007年总量更是一举达到5.1亿元,增幅达31%。而2006年和2007年彩票公益金共计仅为278和350亿元。从哪里省不出钱来补充社保基金,为什么非要通过彩票来“转祸甚至加祸于民”呢?
第二,我国彩票业实行的是政府、事业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双寡头垄断模式,这一方面导致了运行效率低下,彩票销量中有15%作为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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